
文 | 东北财经大学校长、教授 汪旭晖
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,发挥其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过程中的关键作用,是释放数据要素潜能、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。近日,《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正式发布,明确了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、发展路径与保障措施,为破解数据流通堵点难点、构建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供了重要遵循,标志着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入精准发力、系统推进的新阶段。
一、锚定三大核心目标,夯实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发展根基
当前,我国数据市场已初具规模,但数据流通服务体系尚不健全,主体定位模糊、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始终制约着数据要素价值的充分释放。《意见》立足数据要素特性与市场发展规律,精准锚定三大核心目标,为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扫清障碍。
(一)明晰主体定位,破解无序发展困局
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是激活数据要素价值、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力量。当前,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功能定位尚不清晰、服务能力待进一步提升。《意见》立足数据要素的流通特点与数据市场的发展需求,通过划分主体类型、厘清核心职责、构建协同机制,为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校准发展方向、规范发展路径,从根源上破解了无序发展的核心痛点。
(二)强化服务赋能,打通数据流通堵点
高效流通是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核心环节。时下,我国数据市场在产品形态、供需对接、标准规范、安全保障等方面还有短板,大量“沉睡的数据资源”亟待挖掘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。《意见》立足数据要素流通全链条,以强化服务赋能为核心,从流通交易模式、产品服务开发、标准规则建设、基础设施支撑等多维度发力,推出系统性解决方案,着力破除数据流通中的各类堵点难点,构建安全合规、高效顺畅的数据流通交易模式,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清除梗阻。
(三)统筹发展安全,防范数据流通风险
安全合规是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前提底线。当下,数据领域面临多重风险交织的严峻挑战,如隐私泄露与数据滥用突出、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性不足、市场操纵与数据黑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,严重影响经营主体参与数据流通的信心。《意见》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,将安全合规贯穿数据要素流通的全过程,既通过构建涵盖监管约束、机构自律、法治保障的多维度风险防控体系消除潜在隐患,也通过减少行政干预和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市场发展,最终致力于实现安全与效率的动态平衡。
二、聚焦三大关键举措,明确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践方案
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规范培育与效能提升,是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关键支撑。《意见》立足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,以精准引导、鼓励探索、科学监管三大关键举措为支撑,为推动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发展、激活数据市场生态提供了可操作的行动指南。
(一)精准引导,指明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发展航向
数据要素具有非竞争性、非排他性等特殊属性,与传统生产要素存在显著差异,导致数据要素流通尚无成熟经验可供借鉴。而且,数据要素流通面临规则不健全、供需难对接、安全无保障等多重困境,单单依靠机构自主探索极易陷入盲目照搬照抄、偏离发展正轨的困境。《意见》立足这一客观实际,通过精准界定数据交易所(中心)、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、数据商的差异化定位,引导各类机构聚焦核心职责、实现专业发展,以政策引导破解自主探索局限,确保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沿正确方向健康快速发展。
(二)鼓励探索,激发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创新活力
数据要素具有产品形态多元、交易场景复杂、创新迭代快速等特点,其价值释放高度依赖个性化、定制化的供给。尤其是市场对数据要素的需求已从基础数据集向高附加值分析、智能体服务等延伸,对于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《意见》精准捕捉到这一趋势,以政策激励破除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创新顾虑,鼓励这些机构探索多样化交易模式、创新性产品供给、专业化服务方案等,助力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从基础供给向增值赋能升级,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多元价值。
(三)科学监管,筑牢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安全底线
数据要素具有易复制、传播快、难追溯等特点,而且数据流通服务涉及多方利益博弈,相关机构极易利用信息不对称、监管漏洞等谋取不正当利益,滋生虚假交易、数据泄露、用户侵权等不法行为。《意见》立足数据流通的风险特性与违规行为的防控需求,加强有效监督,筑牢安全底线。通过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、统筹优化数据交易所(中心)布局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刚性举措,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,同时健全交易监测、信息披露、行业自律等机制,从源头压缩违规操作空间,最终为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保驾护航。
三、凝聚多方协同发力,共筑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美好未来
《意见》的出台为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、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提供了清晰的行动纲领和制度保障。随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,我国数据市场将逐步实现从初步探索向成熟有序的转型,并构建起主体协同、服务高效、安全可控的市场生态。其中,数据交易所(中心)的综合服务能力、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的场景化服务能力、数据商的产品创新活力将全面增强,形成各尽其能、协同发力的市场体系;数据流通的堵点难点将不断化解,多样化交易模式得到广泛普及,高附加值数据产品供给不断扩充,数据要素将在更大范围、更深领域实现安全合规高效流通;数据市场的发展环境将持续优化,监管体系更加健全,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,经营主体参与数据流通的信心显著提升,数据要素对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彰显。
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政府、企业、行业协会等多方主体聚力攻坚。政府需持续优化政策供给、强化统筹协调;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要主动对标《意见》要求,提升服务效能、坚守安全底线;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推动行业自律、标准共建。各方携手共进,必将加速推动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建设,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,最终为培育新质生产力、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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